LINE TAXI 企業會員乘車服務條款

LINE TAXI 企業會員乘車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服務條款」)係經 LINE TAXI 企業會員註冊 程序中所指明之企業或公司(以下稱「貴公司」)接受並同意送出申請,並於經觔斗雲聯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 27 號 17 樓,以下稱「LINE TAXI」) 審核通過並予以開通時,本服務條款構成 貴公司與 LINE TAXI 間具有法律拘束力之契約, 並合意 LINE TAXI 以行動應用程式或網頁程式提供相關資訊服務,協助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者觔斗雲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合法車隊(以下合稱「車隊」)媒合司機,提供 貴公司選定之人乘車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第一條 服務內容

一、貴公司所屬選定員工及與 貴公司有業務上往來且經其同意之非長期使用者(以下合稱「企業乘客」),得使用本服務,並以 貴公司企業會員帳號(以下稱「企業帳號」)給付使用本服務後之該次服務車資,嗣後由 貴公司每月結帳給付予 LINE TAXI。

二、LINE TAXI 以系統平台及技術支援等服務,協助車隊於經核准可提供運送服務區域內, 提供 貴公司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或其他有車隊司機區域之服務。

三、LINE TAXI 為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後,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

四、LINE TAXI 為業務需要,LINE TAXI 本服務後端平台(以下稱「後台」) LINE TAXI 企業會員乘車服務條款得不定時修改或更新本服務條款,該等更新版本將於網站發布後生效。如有前述修改或更新,將透過電子郵件(以下稱「Email」)或通知 貴公司。貴公司負有責任透過後台更新聯絡資訊,並定期檢閱本服務條款及後台公告資訊,以瞭解 LINE TAXI 的更新消息與相關資訊。貴公司若在前述修改或更新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或 LINE TAXI提供之服務或產品,即表示同意該等變更。

五、貴公司應保證同意送出本服務申請之人有合法代表 貴公司提出會員註冊與簽署本服 務條款的權利,並就其於註冊頁面所填相關資料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六、本服務條款所稱「書面」係指紙本或電子文件。

第二條 服務方式

一、貴公司應提供 LINE TAXI 企業會員註冊頁面所載資料或其他 LINE TAXI 要求資料,以利 LINE TAXI 於後台上新增 貴公司企業帳號並開通服務,貴公司得於後台建置所屬 之企業帳號及密碼並自行管理企業乘客名單。若 貴公司無法提供前述資料,LINE TAXI 將無法為 貴公司完成開通或使用本服務。

二、貴公司得於後台授權選定員工管理權限(以下稱「管理員」),以管理企業乘客權限及 使用本服務之狀況。貴公司及企業乘客應自行保管企業帳號及密碼,如因企業帳號及 密碼外洩予他人知悉造成損害,致非企業乘客使用本服務時,貴公司願按本服務條款 給付 貴公司車資。

三、貴公司得於後台設定每一特定企業乘客之每月搭乘車資額度,如超過上限,當月自超 過上限時起,該特定企業乘客無法再以企業帳號給付車資。但該特定企業乘客可向管 理員要求增加額度。

四、後台行程紀錄中之狀態欄位僅供 貴公司內部作業之用,與乙方依本合約服務條款第四 條計算 貴公司當期應給付車資數額無關。

五、貴公司於本服務期間內得隨時於後台免費查閱企業乘客搭乘紀錄與明細。本項服務將 提供至本服務終止後第 3 個月最終日止。

六、LINE TAXI 保留修改本服務執行方式之權利,惟須於修改前 30 日透過 Email 或後台通 知 貴公司。貴公司若在前述修改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或 LINE TAXI 提供之服務或產 品時,即表示同意該等變更。

第三條 費用計算

為優惠 貴公司使用本服務, LINE TAXI 不再另收取專案管理費及保證金,僅收取下列費用:

一、車資:即提供運送服務之車輛依政府規定收取車資,包含但不限於跳表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方式。LINE TAXI 將於使用本服務之搭乘行程結束後,寄送電子乘車收據至企業乘客電子郵件信箱(若有綁定)。

二、開通金額: LINE TAXI 將於後台設定 貴公司企業帳號每月使用本服務搭乘車資額度為新台幣(以下同)10,000 元。若 貴公司使用本服務超過開通金額,當月所有企業乘客 自超過開通金額時起,無法再使用本服務。但 貴公司管理員得以書面 Email 寄至 LINE TAXI(business@linetaxi.com.tw)申請調整開通金額,LINE TAXI 保有調整與否之權利。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一、本服務每月底結帳,LINE TAXI 於隔月 5 日前提供 貴公司前一月份之當期應給付車隊全部車資之電子帳單及由 LINE TAXI 開立之代收轉付收據。貴公司應於 LINE TAXI 寄 出前述電子帳單等文件日起 30 日內將當期帳單所載之應付全額款項匯入 LINE TAXI 指定帳戶(將透過 Email 或後台通知)。貴公司應自行負擔轉帳手續費、匯費或郵寄通信費用。

二、貴公司同意本服務應付車資款項以後台之「所有行程紀錄」為準。如 貴公司對當月款項數額有疑義時,貴公司得以書面 Email 寄至 LINE TAXI(business@linetaxi.com.tw)要求查證;除有爭議之款項部份外,貴公司同意依前項約定時程付款。如已逾約定付款日, 貴公司仍未全額給付該期車資款項時,LINE TAXI 得主張以下權利:

  1. 貴公司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每 1 個月 200 元;及
  2. 貴公司應給付自約定付款日起,按年息 10 %計算之遲延利息;及
  3. 經 LINE TAXI 催告 貴公司仍不給付者,LINE TAXI 得逕行終止提供本服務。

三、帳款爭議

  1. LINE TAXI 提供 貴公司得於後台設定各該企業乘客每月搭乘車資額度與企業乘客之管理權。自 貴公司依本服務條款第二條取得管理權後,應無條件承擔自後台下放權限之企業乘客使用本服務產生之所有車資之付款責任。
  2. 貴公司知悉且同意車隊派遣車輛提供 貴公司企業乘客乘車服務時,LINE TAXI 系統將於行程資訊中顯示「簽約結帳」,如有乘客(包括但不限於企業乘客)經車隊司機 核對手機號碼末三碼後上車完成該趟行程且結帳,即表示 貴公司確認該運送契約成立,車資將依司機輸入跳表車資總額或由系統自動計算,由 LINE TAXI 依本服務條 款約定時程與 貴公司結算,貴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LINE TAXI 刪除、變更該筆完成行程及其內容。
  3. 如 貴公司對車資相關問題有疑慮(包括但不限於車資爭議等),應於該筆行程完成後 3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載明該筆行程基本資訊、有疑慮之理由及希望處理方式以 Email 寄至 LINE TAXI 客服部(support@taxigo.com.tw),LINE TAXI 將就該筆行程系統 登錄資料與司機回報狀況為綜合判斷,於結帳日前處理完畢。貴公司逾期或未依前 述方式提出異議者,即視同 貴公司同意全數給付該筆車資。

第五條 保密義務

一、對於因本服務條款所取得或知悉之 貴公司輸入後台之資訊與企業乘客之相關資訊,如: 貴公司資料、聯絡人或管理帳號等相關資料(機密資料),除法令規定外,LINE TAXI 均應妥善保管並負保密義務,且不得透露予無關第三人。LINE TAXI 非與本服務直接 關連之目的,不得使用機密資料。但 貴公司瞭解並同意,因使用本服務之便利內部辨 識欄位即備註欄位,其係得由 貴公司自由設定企業乘客是否應輸入之欄位,如:姓名、 員工編號、Email、職稱或電話號碼等相關資料(機密資料),LINE TAXI 若有取得或知 悉時,亦同負保密義務,保存期限如本服務條款第二條第五項所載。

二、若本服務條款一經終止,LINE TAXI 應立即停止使用持有之 貴公司相關資料(即本條 前項所載機密資料),並於確認帳務無誤或無爭議且受給付後 3 個月內完全刪除或銷毀。

三、貴公司與 LINE TAXI 間任一方對因本服務條款而知悉或持有之他方商業機密或任何標 示為「機密」之資訊,應負保密義務,且未經他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前述機密資訊為 本服務條款目的外之使用或洩漏予他人。接受機密資訊之一方並應採取必要措施,防 止機密資訊被竊、洩漏。如依法令規定有揭露他方機密資訊之必要,一方應於法令許 可範圍內於揭露前迅速以書面通知他方。

四、本條保密義務約定不因本服務條款之終止或解除而無效。

第六條 權利義務

一、LINE TAXI 依本服務條款以系統平台與技術支援協助車隊提供 貴公司優質之計程車叫車、乘車服務。

二、車隊所派遣之車輛及駕駛人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執業登記證,且受車隊列管及同意遵守車隊規範之職業駕駛人。

三、車隊所派遣之車輛,於 貴公司企業乘客上車後至送達地點下車為止,全程非經企業乘客指示或同意絕不繞道行駛,不另搭載他人。

四、車隊所派遣車輛均已依交通主管機關相關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詳如 LINE TAXI 官方網站所載。

五、貴公司同意 LINE TAXI 得於本服務條款期間內,對外表示 貴公司為合作之企業用戶。

六、貴公司同意 LINE TAXI 得於本服務條款期間內,另經 貴公司書面同意後,使用貴公司之商標及標示。反之,若 貴公司有使用 LINE TAXI 商標及標示時,應經 LINE TAXI 書 面同意。

第七條 申訴服務

貴公司若對 LINE TAXI 提供之服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以電話或 Email 書面寄至 LINE TAXI 客服部(support@taxigo.com.tw)反映,LINE TAXI 將視個案實際情形竭誠妥善處理。

第八條 契約期間及終止

一、本服務條款期間為自本服務條款生效日起至任一方依據本條約定終止之日止。

二、任一方得不附理由任意終止本服務條款,惟終止方須於 30 日前以書面通知對方,始生終止效力。

三、有下列任一情形,未違約方得立即終止契約:

  1. 非經 LINE TAXI 書面同意,貴公司轉讓本服務條款之權利及義務予第三者。
  2. 貴公司遲延付款,經 LINE TAXI 依本服務條款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催告後仍不給付者。
  3. 貴公司或其企業乘客涉嫌使用本服務從事不法之活動、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犯罪行為者。
  4. 貴公司企業乘客有騷擾、攻擊車隊司機、毀損及破壞車隊車輛或其他 LINE TAXI 認定不當之情事。

四、本服務條款下未履行之付款義務及本服務條款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於本服務條款終止後仍然有效。

五、本服務條款終止後,LINE TAXI 將自終止日起停止 貴公司使用本服務之權利。

六、貴公司與第三人所訂契約,如涉及本服務,未經 LINE TAXI 同意者,對 LINE TAXI 不發生效力。

第九條 附則

一、因本服務條款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二、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依中華民國法令及雙方協議辦理。